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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秤傳感器特性詳情
作者:實干電子秤 來源:本站原創 日期:2013/7/26 13:48:58 點擊:2651 屬于:技術資料
電子秤傳感器特性詳情
1)額定載荷:傳感器在規定技術指標范圍內能夠測量的最大軸向負荷。但實際使用時,一般只用額定量程的2/3~1/3。
(2)允許使用負荷(或稱安全過載):稱重傳感器允許施加的最大軸向負荷。允許在一定范圍內超負荷工作。一般為120%~150%。
(3)極限負荷(或稱極限過載):電子秤傳感器能承受的不使其喪失工作能力的最大軸向負荷。意即當工作超過此值時,傳感器將會受到損壞。
(4)靈敏度: 輸出增量與所加的負荷增量之比。通常每輸入1V電壓時額定輸出的mV。
(5)非線性: 這是表征此電子秤傳感器輸出的電壓信號與負荷之間對應關系的精確程度的參數。
(6)重復性: 重復性表征傳感器在同一負荷在同樣條件下反復施加時,其輸出值是否能重復一致,這項特性更重要,更能反映傳感器的品質。國標對重復性的誤差的表述:重復性誤差可與非線性同時測定同一試驗點上3次測量的實際輸出信號值之間的最大差值(mv)。
(7)滯后: 滯后的通俗意思是:逐級施加負荷再依次卸下負荷時,對應每一級負荷,理想情況下應有一樣的讀數,但事實上下一致,這不一致的程度用滯后誤差
這一指標來表示。國標中是這樣來計算滯后誤差的:同一試驗點上3次行程實際輸出信號值的算術平均與3次上行程實際輸出信號值的算術平均之間的最大差值(mv)。
(8)蠕變和蠕變恢復:要求從兩個方面檢驗傳感器的蠕變誤差:其一是蠕變:在5-10秒時間無沖擊地加上額定負荷,在加荷后5-10秒讀數,然后在30分鐘內按一定的時間間隔依次記下輸出值。其二是蠕變恢復:盡快去掉額定負荷(在5-10秒時間內),卸荷后在5-10秒內立即讀數,然后在30分鐘內按一定的時間間隔依次記下輸出值。
(9)允許使用溫度:規定了此稱重傳感器能適用的場合。例常溫傳感器一般標注為:-20℃ - +70℃。高溫傳感器標注為:-40℃ - 250℃。
(10)溫度補償范圍:說明此傳感器在生產時已在這樣的溫度范圍內進行了補償。例常溫傳感器一般標注為-10℃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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